BS EN 62282-3-1:2007
燃料电池技术.固定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安全性

Fuel cell technologies - Stationary fuel cell power systems - Safety

2012-05

标准号
BS EN 62282-3-1:2007
发布
2007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替代标准
BS EN 62282-3-100:2012
当前最新
BS EN 62282-3-100:2012
 
 
适用范围
IEC 指南 104:1997、ISO/IEC 指南 51:1999 和 ISO/IEC 指南 7:1994 中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封装、自给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或由工厂配套的集成系统封装组成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通过电化学反应发电。 本标准适用于:  ——用于直接电气连接到主电源、或通过转换开关或独立配电系统的系统;  ——旨在提供交流或直流电源的系统;  ——具有或不具有回收有用热量能力的系统;  ——用于使用以下输入燃料运行的系统: a) 天然气和其他源自可再生(生物质)或化石燃料来源的富含甲烷的气体,例如垃圾填埋气、沼气、煤矿瓦斯; b) 炼油衍生的燃料,例如柴油、汽油、煤油、液化石油气如丙烷和丁烷; c) 醇、酯、醚、醛、酮、费-托液体和源自可再生(生物质)或化石燃料来源的其他合适的富氢有机化合物,例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生物柴油; d) 氢气、含氢气的气态混合物,例如合成气、城市煤气。 本标准不包括——便携式燃料电池电源系统;  ——推进燃料电池动力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非危险(未分类)区域的室内外商业、工业和住宅用途的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本标准考虑了所有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但与环境兼容性(安装条件)相关的那些、与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相关的、当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按预期使用且在制造商预见的条件下使用时除外。 该标准涉及一方面对人员造成危险,另一方面仅对燃料电池系统外部造成损害的情况。 本标准未涉及防止燃料电池系统内部损坏的保护措施,只要它不会导致燃料电池系统外部的危险。 本标准的要求无意限制创新。 当考虑本标准中未具体涉及的燃料、材料、设计或结构时,应评估这些替代方案产生与本标准规定相当的安全和性能水平的能力。

推荐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