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刚刚起步,结合目前我国国情实际,各地编制都非常紧张,设置专职的食品安全检查员岗位很难做到。因此,应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检查员岗位,将来的发展方向应逐步过渡到专职岗位,达到专业化和职业化。 (五)建立要求严格、操作性强的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
同时,从相关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高等院校中聘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作为兼职检查员,为专职检查员队伍提供重要补充。 四、加强检查员队伍管理 (十一)实行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建立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二、遴选范围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高等院校中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聘检查员需重新报名,履行聘任程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
2.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取得国家级GCP检查员资格的,参加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现场检查的人员; (2)参加过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药物临床试验相关培训和现场检查的人员; (3)吉林省内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医学、药学及统计分析相关专业人员,熟悉药品监督管理和药物临床试验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具有药物临床研究或药品监管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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