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以下简称“新国标”),其中明确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同时,新国标还取消了菌落总数和霉菌、酵母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仅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增加了包装水产品中最常见的环境污染微生物——铜绿假单胞菌指标。这引起了业界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对于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来说,了解铜绿假单胞菌的风险、来源途径及检测过程是极为重要的。...
据介绍,本次标准实现了“大一统”,范围包括除饮用天然矿泉水外的所有包装饮用水类别,因此将GB19298及GB17324合并,并将标准命名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标准适用于所有人类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在标准的术语中,厘清了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的定义。 ...
对仅使用加工助剂(如氮气)的,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可不标示加工助剂,也不需标识“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4.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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