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整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a)铁路系统; l,) 车辆、船舶、飞机及离岸装置; c) 地下高压管道;与建筑物不相连的管道、电力线和通信线
GB/T 21431-200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8-02-23,并于 2008-10-01 实施,于 2016-04-01 废止。
GB/T 21431-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M04 基础标准和通用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在 GB/T 21431-2008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对此,郑洪光分析说,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极具爆炸等危险、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场所,而第二类、第三类只是使用功能、雷击次数数量上的不同而已。因此建议: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 ...
4.1.2.5站房防雷要求a)站房防雷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以及验收。b)站房直击雷防护要求站房应设计专门的防雷装置,包含接闪器、避雷带、引下线,接地干线及接地体装置,防雷设计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接地电阻值符合要求。...
2、对于依托在现有建筑物上的国控城市点位,如果现有建筑物防雷接地电阻小于4Ω,且仪器设备位于该建筑物避雷针保护范围内,无需单独配置站房防雷;否则,应单独配置站房防雷。3、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防雷装置开展维护,维护后需委托法定技术机构对国控城市点位防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评估并出具检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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