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制冷系统的设计、建造和安装,包括管道、部件和材料,以及与此类系统直接相关的辅助设备。
它还规定了测试、调试、标记和文件的要求。
如果传热流体在大气压下不是气态,则排除传热流体回路的要求,除了与制冷系统相关的任何安全装置。
它不适用于以空气或水为制冷剂的制冷系统,也不涵盖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的要求。
以下辅助设备包括: ?风扇及风扇电机; ?用于开放式压缩机系统的电动机和传动装置。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与各种尺寸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制冷系统(包括热泵)相关的要求。
只要未分配安全等级,使用 EN 378-1:2008 附录 E 中所列制冷剂以外的制冷剂的系统就不在此标准范围内。
EN 378-1 中定义的制冷系统基本安全要求适用于本标准。
EN 378-3 中定义的安装地点基本要求适用。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在其作为 EN 发布之日之前制造的制冷系统和热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