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土壤中铜、锌、镍、铬、铅和镉的王水回流消解原子吸收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中的铜、锌、镍、铬、铅和镉的测定。土壤中的铜、锌、镍、铬适用于火焰原子吸收法;土壤中铅含量在25mg/kg以上适用于火焰原子吸收法,铅含量在25mg/kg以下适用于石墨炉原子吸收法;土壤中镉含量在5mg/kg以上适用于火焰原子吸收法,镉含量在5mg/kg以下适用于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本标准方法检出限为Cu 2mg/kg、Zn 0.4mg/kg、Ni 2mg/kg、Cr 5mg/kg、Pb 5mg/kg(火焰法)、Cd 0.2mg/kg(火焰法)、Pb 0.1mg/kg(石墨炉法)、Cd 0.01mg/kg(石墨炉法)。
NY/T 1613-2008由行业标准-农业 CN-NY 发布于 2008-05-16,并于 2008-07-01 实施。
NY/T 1613-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B11 土壤、水土保持,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80.05 土壤检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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