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993-2008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Regulation for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of uranium mine and mill


EJ 993-2008 发布历史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和选冶厂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和退役等辐射防护原则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和铀选冶厂。含有铀钍元素伴生矿的矿山或选冶厂亦可参照执行。

EJ 993-2008由行业标准-核工业 CN-EJ 发布于 2008-03-17,并于 2008-10-01 实施。

EJ 993-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F72 核设施的辐射安全,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280 辐射防护。

EJ 993-2008 发布之时,引用了标准

  • GB 11216 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
  •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2019-04-04 更新
  • GB 12379 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
  • GB 14500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 GB 14586 铀矿冶设施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
  •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 在 EJ 993-2008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EJ 993-2008的历代版本如下:

  • 1996年04月18日 EJ 993-1996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 2008年03月17日 EJ 993-2008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EJ 993-2008



标准号
EJ 993-2008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17日
实施日期
2008年10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F72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80
发布单位
CN-EJ
引用标准
GB/T 4960 GB 11216 GB 11806 GB 12379 GB 14500 GB 14586 GB 18871-2002
被代替标准
EJ 993-1996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和选冶厂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和退役等辐射防护原则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和铀选冶厂。含有铀钍元素伴生矿的矿山或选冶厂亦可参照执行。

EJ 993-2008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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