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7027-2008
认证机构对误用其符合性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指南

Guidelines for corrective action tobe taken by a certification body in the event of misuse of its mark of conformity


GB/T 27027-2008 发布历史

1.1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确定一系列程序,供认证机构(非政府的)在决定如何解决下列问题时考虑: a)据举报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标志被误用或 b)事后发现认证产品有危害的。 认证机构采取的措施视具体情形而定。例如,误用符合性标志的有关法律规定;认证机构与误用标志的组织之间的合同或协议的性质;误用的严重程序;误用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产品是否有危害。 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商误用标志可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即作为误用者或事后发现带有标志的产品有危害的发现者。 预见所有潜在的误用形式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带有标志产品变得有危害的使用形式,要比防止明显的和常见的误用形式更困难。这些不同情况所产生的危害都需要采取纠正措施,但对每种情况的责任评估需要作完全不同的考虑。 认证机构在决定采取何种纠正措施时,既要考虑产品大量生产和销售的问题,又要保护其标志的可信性,帮助因标志误用而被误导的人们,平等对待使用标志的竞争对手。一般来说,本标准所述的纠正措施需具备下列前提条例: ——认证制度包括符合性标志的使用,该符合性标志用在各获证的产品上。 ——认证机构拥有自己注册的符合性标志或者至少其标志的使用得到认证机构总部所在国家法律的保护。 ——在认证机构和获准使用标志方之间签有符合性标志使用或误用处理措施的合同或具有法律竞争力的协议。 ——获准使用的标志方有能力对认证产品实行持续控制以确保满足合同或协议的所有条款。 ——除非得到认证机构的授权和控制,不得将符合性标志应用于产品。 1.2 伪造认证机构的标志或没有任何合同或协议约定而使用符合性标志时,认证机构通常应采取有力的纠正措施,能够采取的措施依照国家法律中有关伪造的误用标志的相应规定。

GB/T 27027-200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8-05-06,并于 2008-10-01 实施。

GB/T 27027-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A00 标准化、质量管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GB/T 27027-2008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8年05月06日 GB/T 27027-2008 认证机构对误用其符合性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指南

GB/T 27027-2008



标准号
GB/T 27027-2008
发布日期
2008年05月06日
实施日期
2008年10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20
发布单位
CN-GB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确定一系列程序,供认证机构(非政府的)在决定如何解决下列问题时考虑: a)据举报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标志被误用1)或 b)事后发现认证产品有危害2)的。 认证机构采取的措施视具体情形而定。例如,误用符合性标志的有关法律规定;认证机构与误用标志的组织之间的合同或协议的性质;误用的严重程序;误用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产品是否有危害3)。 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商误用标志可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即作为误用者或事后发现带有标志的产品有危害的发现者。 预见所有潜在的误用形式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带有标志产品变得有危害的使用形式,要比防止明显的和常见的误用形式更困难。这些不同情况所产生的危害都需要采取纠正措施,但对每种情况的责任评估需要作完全不同的考虑。 认证机构在决定采取何种纠正措施时,既要考虑产品大量生产和销售的问题,又要保护其标志的可信性,帮助因标志误用而被误导的人们,平等对待使用标志的竞争对手。一般来说,本标准所述的纠正措施需具备下列前提条例: ——认证制度包括符合性标志的使用,该符合性标志用在各获证的产品上。 ——认证机构拥有自己注册的符合性标志或者至少其标志的使用得到认证机构总部所在国家法律的保护。 ——在认证机构和获准使用标志方之间签有符合性标志使用或误用处理措施的合同或具有法律竞争力的协议。 ——获准使用的标志方有能力对认证产品实行持续控制以确保满足合同或协议的所有条款。 ——除非得到认证机构的授权和控制,不得将符合性标志应用于产品。 1.2 伪造认证机构的标志或没有任何合同或协议约定而使用符合性标志时,认证机构通常应采取有力的纠正措施,能够采取的措施依照国家法律中有关伪造的误用标志的相应规定。

GB/T 27027-2008系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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