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的程序将提供可用于评估墙壁、地板和屋顶结构在代表实际使用中受到重型钝物冲击时持续的条件下的相对性能的数据。有关地板和屋顶覆层的评估,请参阅测试方法 E 661;有关屋顶桁架的评估,请参阅实践 E 73。该方法旨在应用于相对较轻的建筑,包括但不限于木地板和屋顶系统、用木或钢螺柱框架的隔断、钢地板或屋顶板系统、钢壁板和墙板、或薄混凝土和砖石墙或板以及类似组件。 1.1 本方法涵盖墙壁、地板和屋顶结构对冲击载荷的相对抵抗力的测量。该测试不适用于门。 1.2 以 SI 单位表示的数值应被视为标准。 1.3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