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555 的这一部分规定了气体燃料供应领域中用于管道系统的聚乙烯 (PE) 阀门的特性。
注:由聚乙烯以外的其他材料制成、设计用于供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气体燃料的阀门,允许在符合 EN 1555 的 PE 管道系统中使用,前提是它们具有用于对接熔接或电熔端的相关 PE 连接(参见 EN 1555- 3)。
它还规定了本标准中引用的测试方法的测试参数。
与 EN 1555 的其他部分一起,它适用于 PE 阀门、其接头以及打算在以下条件下使用的具有 PE 和其他材料部件的接头:
a) 最大工作压力 MOP,高达和包括10巴;
b) 工作温度20℃作为参考温度;注 1:对于其他工作温度,应使用降额系数,参见 EN 1555-5。
c) 工作温度在-20℃至+40℃之间。
EN 1555 涵盖了一系列最大工作压力,并给出了有关颜色和添加剂的要求。
注2:购买者或指定者有责任从这些方面做出适当的选择,考虑到他们的特殊要求和任何相关的国家法规和安装实践或规范。
它适用于带有插口端或电熔承插口的双向阀门,旨在与符合 EN 1555-2 且不带任何配件的 PE 管道熔合,或与符合 EN 1555-3 的 PE 配件熔合。
EN 1555 的本部分涵盖公称尺寸 DN/OD ≤ 225 的阀门。
注:1)1 bar = 0.1 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