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规范涵盖用作冷却塔填料的防溅板和波纹板型石棉水泥产品。 1.2 除水器或除雾器、百叶窗、隔板和外壳板均在规范 C 1080 中规定。石棉水泥管道在规范 C 296 和规范 C 428 中规定。石棉水泥平板填充物(热交换表面)在规范 C 中规定。 1082. 1.3 SI 系统中规定的值应被视为标准。括号中的英寸-磅单位仅供参考。 1.4 警告——吸入石棉粉尘是危险的。石棉和石棉产品对使用者和与其接触的人存在明显的健康风险。除了其他预防措施外,在使用石棉水泥产品时,还要尽量减少产生的粉尘。有关安全使用温石棉的信息,请参阅《安全使用温石棉:预防和控制措施手册》。 1.5 以下预防性警告仅适用于本规范第 8 节的测试方法部分: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具体安全隐患见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