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业(沥青)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分为四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石油为原料用连续氧化法(氧化沥青装置)和溶剂法(丙烷、丁烷脱沥青装置)生产沥青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以蒸馏法生产沥青的企业不适用本标准。
HJ 443-2008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2008-09-27,并于 2008-11-01 实施。
HJ 443-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E43 石油沥青,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75.140 石蜡、沥青材料和其他石油产品。
* 在 HJ 443-2008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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