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18-4:2004
木工机械的安全.制榫机.第4部分:链式送料边缘铁条打捆机;包含修改件A2-2009

Safety of woodworking machines - Tenoning machines - Part 4: Edge banding machines fed by chain(s)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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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EN 1218-4:2004
发布
2004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当前最新
EN 1218-4:2004
 
 
代替标准
EN 1218-4-2004
适用范围
本文件涉及第 4 条中列出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这些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与通过链条进给的封边机相关,其中手动装载和卸载且最大工件高度容量为 75 毫米。 该机器设计用于一次加工、一端(单端机)或两端(双端机)实木、刨花板、纤维板或胶合板以及这些覆盖有塑料层压板或边缘的材料。 工件通过集成进给装置送入加工单元。 就本文件而言,由链条进给的封边机在下文中称为机器。 本文件不适用于由链条进给的单端和双端封边机或具有 3.3 中定义的完整外壳的链条。 .10.本文件不涉及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危险: a) 将工件机械装载到一台机器上; b) 单台机器与任何其他机器结合使用(作为生产线的一部分); c) 使用在机器半部之间工作的工具(见 3.3.1);或 d) 使用激光。 对于计算机数控 (CNC) 机器本文档不涵盖与电磁兼容性 (EMC) 相关的危险。 注: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所有机器,无论其控制方法如何,例如机电和/或电子。 本文件主要针对 CEN 发布之日后制造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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