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792-7:2001+A1:2008
手持式非电动工具.安全要求.研磨机

Hand-held non-electric power tools - Safety requirements - Part 7: Grinders

2012-08

标准号
BS EN 792-7:2001+A1:2008
发布
2002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当前最新
BS EN 792-7:2001+A1:2008
 
 
适用范围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由旋转或直线电机驱动、由压缩空气或液压油驱动、由一名操作员使用并由以下人员支持的手持式非电动工具: ?操作员的一只或多只手; ?安全带; ?悬架,例如平衡器。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用于磨削和切割的手持式非电动工具,以及用于各种材料的粘合、涂层和超级磨料产品。 该欧洲标准列出了此类电动工具造成的重大危险,并规定了在其可预见的使用寿命内针对不同安全方面有效的安全要求。 标准的这一部分涵盖了用于以下用途的电动工具: ?圆周运行速度小于或等于80 m/s的磨料产品; ?圆周运行速度小于或等于100m/s的切割轮; ?公称外径小于或等于230毫米的磨料产品; ?公称外径小于或等于300毫米的切割轮; ?钢丝刷。 本部分标准不适用于: ?带有经过 EN 792-9 处理的夹头的模具磨床; ?经过 EN 792-8 处理的抛光机和砂光机; ?用于建筑、救援目的的切割机,由经过 EN 1454 处理的内燃机驱动。 本欧洲标准的本部分不包括由内燃机驱动的磨床。 与手持式磨床一起使用的典型磨料产品列在附录 C 中。 本部分不包括为了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安装在夹具中而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的特殊要求和修改。

推荐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