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米鲜胺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由米鲜胺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米鲜胺原药。
GB 22623-200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8-12-17,并于 2009-06-01 实施。
GB 22623-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G25 农药,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65.100.30 杀真菌剂。
* 在 GB 22623-2008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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