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心级联核材料实物盘存技术要求, 您可以免费下载预览页
三、核材料许可证持有单位在调入、调出民用核材料时,应提前7日通知所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并在完成调入、调出后7日内向所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提交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 核材料许可证持有单位在进行民用核材料实物盘存活动时,应提前7日以有效方式向所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民用核材料盘存计划,内容应包括盘存人员及职责分工、盘存起止时间、盘存清单、盘存工作方案等。 ...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