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969:2009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9-04-30,并于 2009-04-30 实施。
BS EN 969:200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Q82 供气器材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3.040.10 铁管和钢管,23.040.40 金属配件。
* 在 BS EN 969:2009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适用于建筑物外管道施工的球墨铸铁管、配件、附件及其接头的要求和相关测试方法: ——以压力高达以下的压力输送空气或可燃气体(例如天然气或城市煤气) 16 巴; ——安装在地下或地上。 注 1:可燃气体是指温度为 15°C、压力为 1 bar 时呈气态的气体或任何燃料。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以下管道、配件和附件: ——制造有承插端、法兰端或插口端; ——通常交付时有外部涂层和内部涂层; ——适用于 − 15 °C 至 50 °C 之间的气体温度。 该欧洲标准涵盖通过任何类型的铸造工艺铸造或通过铸造部件制造制造的管道、配件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接头,尺寸范围从 DN 40 到 DN 600(含)。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球墨铸铁管和配件的材料、尺寸和公差、机械性能和标准涂层的要求。 它还给出了包括接头在内的所有部件的性能要求。 接头设计和垫圈形状不属于本欧洲标准的范围。 注 2:在本欧洲标准中,所有压力均为以巴表示的相对压力(100 kPa = 1 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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