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所属单位(简称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等级、技术防范防护级别、系统要求和保障措施。本标准作为上述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涉及医疗卫生工作的科研、教育单位和民营、独资、合资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标准风险等级的划分中所涉及到的场所、部位有相应安全防范国 家 标 准 或行业标准的,依据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DB11/ 336-2006由北京市地方标准 CN-DB11 发布于 2006-2-22,并于 2006-4-22 实施。
DB11/ 336-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A91 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DB11/ 336-2006 航空航天系列.圆形和矩形电气和光连接器用电缆出口附件.第027部分:具备电缆扎匝应变消除功能的未封闭45°A.产品标准 于 2013-01-01 变更为 EN 3660-027-2013 航空航天系列.电缆引出端附件为圆形和矩形光电连接器.第027:电缆插座,A型,45℃启封,用扎带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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