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853.4-2007
社会义义文明生态村建设规范 第4部分:绿化建设


标准号
DB13/T 853.4-2007
发布日期
2007年02月06日
实施日期
2007年02月06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发布单位
河北省标准
引用标准
GB/T 15776-2006
适用范围
本部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DB13/T 853《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建设规范》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建设规划 ——第3部分:道路建设 ——第4部分:绿化建设 ——第5部分:庭院建设 ——第6部分:精神文明建设 ——第7部分:政治文明建设 ——第8部分:管护办法 本部分为DB13/T 853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秀岐、刘俊甲、王进、郝清海、姚淑娟、廉海兵、宋金荣、玄立红。本部分规定了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绿化建设中的绿化指标和绿化模式。 本部分适用于河北省在原有村落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以下简称文明生态村)建设中的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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