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河北省畜牧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继东、李椒芳、杨国恩、王玉清、杨淑亚、薛宗丽.本标准规定了商品肉鸡大肠杆菌病的诊断和防治. 本标准适用于肉鸡饲养场和动物诊疗单位对肉鸡大肠杆菌病的防治。
DB13/T 499-2004由河北省标准 CN-DB13 发布于 2004-3-10,并于 2004-3-10 实施。
DB13/T 499-200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B41 动物检疫、兽医与疫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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