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264-5:2008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9-05-31,并于 2009-05-31 实施。
BS EN 1264-5: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Q83 供热器材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40.10 中央供热系统。
* 在 BS EN 1264-5:2008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嵌入待加热或冷却房间外壳表面的水基加热和冷却系统。 本标准的第 5 部分涉及重新计算本欧洲标准第 2 部分中针对相关系统确定的值,并将其用于地板采暖应用。 本部分标准中描述的重新计算方法能够将第 2 部分的计算和测试结果转换为房间内其他表面方向的结果,即天花板和墙壁加热以及冷却表面的应用,即用于地板、天花板和墙壁冷却。 必须强调的是,本欧洲标准第2部分的测试结果是所有计算的基础。 因此,无论所讨论的系统是否用于加热或冷却应用,都必须使用这种证明方法。 如果使用经证明和可认证的热输出值,则本欧洲标准应适用于商业贸易和实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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