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涵盖了三种暴露等级的木材树脂粘合剂的化学、物理和性能要求,以液体或粉末形式提供,并基于三聚氰胺、尿素、三聚氰胺-尿素化合物、聚氨酯化合物或甲醛的化学反应。酚类化合物。本规范不涵盖以薄膜形式提供的粘合剂。注: a) 规范中引用的标准列于附录 A。 b) 必须由买方指定的要求以及制造商和买方之间可能达成一致的要求在附录 B 中注明。 c) 改性剂除制造商在其书面日期说明中授权的以外,如果将其添加到粘合剂(或组件)中,则此类粘合剂必须被视为不符合本规范,并应提交进行合格测试。 d) 对于热固化酚醛或氨基塑料树脂粘合剂,可能需要在本规范中规定的要求之外规定附加要求。 e) 本规范应与 SANS 10183 一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