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欧洲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为36V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起动、照明和点火用铅酸蓄电池。
本标准规定了蓄电池端子系统的位置、设计细节和尺寸。
标称电压为 36 V 的启动电池可能具有与 6 V 或 12 V 电池相同的尺寸和固定方式。
这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
因此,应防止标称电压为36V的电池兼容标称电压为6V或12V的电网。
36V端接和接触系统的这种设计必须防止壳体连接到6V或12V电源网络,以避免6V或12V电源网络的严重损坏。
出于同样的原因,无论车辆是否安装电池,电池端子的设计都必须防止标准商用跨接电缆与 36 V 电池端子接触。
由于最终标准可能与当前草案有所不同,因此必须明确同意该标准的商业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