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检验检疫局再度出手,充实整编67种可能违法添加或易滥用的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名单。这是该局第2次精编食品添加剂禁用手册(企业版)。它们也已全部面向公众发布,“苏丹红”“吊白块”“蛋白精”“三聚氰胺”,等等化学物均“榜”上有名。该局食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督促企业从源头上切实把好原辅料验收关,防止非食用物质和禁用食品添加剂被滥用。 ...
其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审批工作,并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经营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海关总署负责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2.欧盟欧盟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是欧盟层面立法、各成员国执法的监管模式。欧盟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机构分为决策、立法和执行三个层面。...
修改了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a)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英文名称、INS号、CNS号;b)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表A.3的内容在表A.1和A.2中体现,表A.2合并入表A.1;c)删除了附录A中消泡剂功能。修改了附录B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规定:a)修改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中部分描述;b)修改了部分食品用香料的规定、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和编号。...
4)在不违反第1)条的原则下,只要某甜味剂允许添加到复合食品中的某种配料中,该食品添加剂就允许作为甜味剂在无糖复合食品、控能食品以及低能量食品、无能量复合食品、非龋齿复合食品和延长保存期的复合食品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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