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涤纶短纤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回收的聚酯为原料经熔融纺丝生产的,线密度为0.9dtex~ll.1dtex纱用和无纺用再生涤纶短纤维及线密度为2.8dtex~27.8dtex充填用有硅或无硅再生涤纶短纤维的品质评定。线密度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再生涤纶短纤维可参照使用。其他类型的再生涤纶短纤维亦可参照使用。
FZ/T 52010-2009由行业标准-纺织 CN-FZ 发布于 2009-11-17,并于 2010-04-01 实施,于 2014-10-01 废止。
FZ/T 52010-200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W52 化学纤维,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59.060.20 人造纤维。
* 在 FZ/T 52010-2009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FZ/T 52010-2009 再生涤纶短纤维 于 2014-05-06 变更为 FZ/T 52010-2014 再生涤纶短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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