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267:2009
液体燃料用自动强制通风燃烧器

Automatic forced draught burners for liquid fuels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1: 2011)


 

 

非常抱歉,我们暂时无法提供预览,您可以试试: 免费下载 EN 267:2009 前三页,或者稍后再访问。

您也可以尝试购买此标准,
点击右侧 “购买” 按钮开始采购(由第三方提供)。

点击下载后,生成下载文件时间比较长,请耐心等待......

 

标准号
EN 267:2009
发布
2009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当前最新
EN 267:2009
 
 
适用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术语、自动强制通风燃油燃烧器的构造和操作的一般要求以及控制和安全装置的规定以及这些燃烧器的测试程序。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供应的自动强制通风燃油燃烧器其中: 20 ℃ 时燃烧器入口处粘度为 1.6 mm2/s (cSt) 至 6 mm2/s (cSt) 的燃料;本欧洲标准适用于: 安装在单个燃烧室中的单个燃烧器;单个燃烧器安装到有附加要求的器具上,则应考虑该器具的相关标准;仅使用燃油时的单燃料和双燃料燃烧器;设计用于同时使用气体和液体燃料运行的双燃料燃烧器的油功能,在这种情况下,EN 676 的要求也适用于气体燃料功能。 本欧洲标准涉及所有重大机器危险、危险情况和与燃烧器相关的事件,当它们按预期使用并且在制造商合理预见的误用条件下时,请参见附录 J。 本欧洲标准还涉及加压部件和/或点火范围内燃烧器的附加要求受压体,参见附录 K。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制造商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调试、启动、操作、关闭和维护期间的安全。 本欧洲标准不涉及因特定应用而产生的危险.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在其作为欧洲标准发布之日之前制造的自动强制通风燃油燃烧器。

EN 267:2009相似标准


推荐


EN 267:2009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谁引用了EN 267:2009 更多引用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