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选矿回收铁精矿GB/T25953—2010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眉选矿回收铁精矿(以下简称铁精矿)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贝‖、包装、运输和质量预报单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眉共生磁性铁矿经选矿分离后回收得到的全铁〔TFe)含量不小于55%'供炼铁用的铁精矿。
GB/T 25953-2010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10-12-23,并于 2011-09-01 实施。
GB/T 25953-2010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D31 铁矿,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73.060.10 铁矿。
* 在 GB/T 25953-2010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