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3284-2:2004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5-01-25,并于 2005-01-25 实施。
BS EN 13284-2:200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60 污染物排放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本文件规定了粉尘监测自动测量系统(AMS)的具体要求。 它源自 EN 14181,这是 AMS 质量保证的通用文件。 它仅与 EN 14181 结合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粉尘 AMS 的 QAL1 测试标准以及 QAL2、QAL3 和 AST 的具体要求,用于证明源粉尘排放符合低于 50 mg/m3 的排放限值(标准条件)在管道气流中。 本文件通过与 EN 13284-1 中描述的标准参考方法 (SRM) 直接相关而适用。 本文件主要针对废物焚烧炉的排放而制定。 从技术角度来看,它可以应用于其他过程,这些过程需要在排放限值下进行测量并具有确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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