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视听对象的编码.第1部分:系统.修改件1:MPEG-4系统中的激光器(LASeR)使用惯例和MPEG-4描述符的登记授权 是非强制性国家标准,您可以免费下载预览页
收集、调取的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使用光盘或其他数 字存储介质保存,或者以音像记录形式归入案卷的同时,由行政 机关妥善保存至少一份封存状态的电子数据备份件。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文书, 不属于电子数据证据文书。 第五十三条 除作为认定被处罚对象资格的证据外,身份证 及其他认定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在附于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等 文书后时,不单独作为证据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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