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固定和临时电力测试装置的安装和运行。 1.2 如果接触带电部件不存在危险,则无需遵守本欧洲标准。
当带电暴露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即属于这种情况:
a) 频率高于 500 Hz 的电压不超过 25 V 交流或 60 V 直流,并且符合 HD 的 SELV 或 PELV 要求60364-4-41;
b) 如果频率高达 500 Hz 的电压超过 25 V ac 或 60 V dc,则通过 2 kΩ 无感电阻的合成电流不超过 3 mA ac(rms)或 12 mA dc;
c) 频率高于 500 Hz 时,应采用国家确定的电流和电压值。
如果国家没有规定,允许的本体电流和接触电压的参考值可取表A.1;
d) 放电能量不超过350 mJ。
注1:尽管不必遵守本欧洲标准的要求,但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应考虑其他潜在风险,例如火灾和爆炸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注 2 参考文献1.2 b) 和 1.2 d):3 mA ac 或 12 mA dc 的合成电流和 350 mJ 的放电能量的值符合 EN 50110-1 中规定的带电作业值。
这些值也符合 IEC/TS 60479-1 中指定的值。 1.3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测试装置的电源。
在这种情况下,HD 60364系列(标称电压高达1 000 V)或HD 637(标称电压超过1 kV)的文件适用于安装,EN 50110-1适用于操作。 1.4 如果本欧洲标准没有给出要求,则 HD 60364 系列文件(对于标称电压高达 1 000 V)或 HD 637(对于标称电压超过 1 kV)适用于电气测试装置的安装和 EN 50110 -1适用于电气测试装置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