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825-2:2010
激光产品的安全.第2部分:光纤通信系统(OFCS)的安全性

Safety of laser products – Part 2: Safety of optical fibre communication systems (OFCS) (Edition 3.2 Consolidated Reprint)

2010-12

标准号
IEC 60825-2:2010
发布
2010年
中文版
GB/T 7247.2-2018 (等同采用的中文版本)
发布单位
国际电工委员会
替代标准
IEC 60825-2:2004/AMD2:2010
当前最新
IEC 60825-2:2021/COR1:2021
 
 
适用范围
IEC 60825 第 2 部分提供了光纤通信系统 (OFCS) 安全操作和维护的要求和具体指南。在这些系统中,可以在传输设备范围之外或距光源很远的地方获取光功率。本第 2 部分要求评估可进入位置的危险级别,以替代根据 IEC 60825-1 进行的分类。它适用于完整安装的端到端 OFCS,包括其产生或放大光辐射的组件和子组件。仅出售给 OEM 供应商以合并到完整安装的端到端 OFCS 中的单个组件和子组件不需要根据此标准进行评估,因为最终的 OFCS 本身应根据此标准进行评估。注 1:上述声明并非旨在阻止此类部件和组件的制造商使用本标准(如果他们希望这样做或合同要求这样做)。本标准不适用于主要设计用于传输光功率以用于材料加工或医疗等应用的光纤系统。除了激光辐射造成的危险外,OFCS 还可能引起其他危险,例如火灾。本标准不涉及与爆炸性环境中部署的 OFCS 的爆炸或火灾相关的安全问题。在 IEC 60825 的这一部分中,所提到的“激光”包括发光二极管 (LED) 和光放大器。注 2:从光纤发出的光的光学危害由光纤发出的波长和功率以及光纤的光学特性决定。 (参见附录 A)。 IEC 60825 第 2 部分的目标是: – 保护人们免受 OFCS 产生的光辐射; – 向制造商、安装组织、服务组织和运营组织提出要求,以便建立程序和提供信息,以便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 确保通过使用标志、标签和说明向个人提供有关 OFCS 相关潜在危险的充分警告。附件 A 为 IEC 60825 的这一部分提供了更详细的原理。OFCS 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构成该系统的设备的特性。根据设备的特性,可能需要在产品上标记安全相关信息或将其包含在使用说明中。根据潜在危险级别的要求,安装人员或最终用户/运营组织或两者都有安全部署和使用这些系统的责任。该标准规定了安装组织和服务组织在安装和维修操作期间遵守安全说明的责任(视情况而定),以及最终用户或运营组织的操作和维护职能。人们认识到,本标准的使用者可能属于上述制造商、安装组织、最终用户或运营组织的一个或多个类别。

IEC 60825-2:2010相似标准


推荐


谁引用了IEC 60825-2:2010 更多引用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