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际标准规定了设计用于测量振动值的仪器的性能规格和公差限值,以评估人体对振动的反应。
它包括模式评估、定期验证和现场检查的要求,以及用于现场检查的振动校准器的规范。
本国际标准规定的振动仪器可以是单一仪器、仪器组合或基于计算机的采集和分析系统。
本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振动仪器旨在测量一种或多种应用的振动,例如:
——手传振动(见 ISO 5349-1), ——全身振动(见 ISO 2631-1、ISO 2631-2、 ISO 2631-4),以及 - 频率范围为 0.1 Hz 至 0.5 Hz 的低频全身振动(参见 ISO 2631-1)。
振动仪器可以根据这些应用中定义的一个或多个频率权重进行测量。
本国际标准定义了三个级别的性能测试: a) 模式评估,即根据本国际标准定义的规范对仪器进行全面测试; b) 定期验证,即旨在确保仪器保持在所需性能规格范围内的中间测试集,以及 c) 现场检查,即表明仪器可能在规定范围内运行所需的最低水平测试所需的性能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