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欧洲标准适用于公路车辆或其部件(卡车、拖车、集装箱和互换车身)地面运输负载的固定方法(阻挡、绑扎和组合)的设计,包括其在船舶或船舶上的运输。通过铁路和/或其组合。铁路运输期间加速度超过 1 g 的驼峰分流被排除在外,因为在联合运输中不会预见到这种情况(腹板绑扎参见 EN 12195-2,绑扎链参见 EN 12195-3,绑扎钢丝绳参见 EN 12195-4)。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总重量等于或低于3500公斤的车辆。为了确定负载固定的尺寸,需要区分稳定负载和易于倾斜的负载。此外,还规定了地面运输的加速系数。对于顶部绑扎,应考虑负载和绑扎之间外边缘处绑扎张力的力损失。在本 EN 12195-1 中选择计算的固定力是由捆扎或张紧产生的静力和动态力,作为负载运动的反作用作用在捆扎上。附录 A 中给出了计算应用的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