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E580/E580M-11a
在遭受地震地区安装隔音砖和镶板用天花板吊顶系统的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Practice for Installation of Ceiling Suspension Systems for Acoustical Tile and Lay-in Panels in Areas Subject to Earthquake Ground Motions


标准号
ASTM E580/E580M-11a
发布
2011年
发布单位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替代标准
ASTM E580/E580M-11ae1
当前最新
ASTM E580/E580M-22
 
 
引用标准
ASTM C635 ASTM C636
适用范围
这种做法是一套用于吊顶的规定安装方法,通常用于代替设计单独的横向约束系统。具有管辖权的机构应确定本实践对当地法规要求的适用性。这种做法涵盖在需要抵抗 ASCE 7 和国际建筑规范所定义的地震运动影响的区域安装吊顶系统和相关组件。该实践分为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涵盖具有轻度至中度地震潜力的区域(抗震设计类别 C),而第二部分涉及具有强烈地震潜力的区域(抗震设计类别 D、E & F)。该实践包括来自多个来源的要求,包括该实践的先前版本、CISCA 针对直挂吸音瓦和嵌入式天花板的抗震建议、地震区 0-2 和 CISCA 针对直挂吊顶组件的抗震指南、地震区 3 & 4、国际建筑规范和 ASCE 7 中的吊顶要求。目的是将这些来源的要求合并到一个综合文件中。
1.1 本实践涵盖了吸音瓦和预埋板及其附加悬挂系统的安装根据 ASCE 7 和国际建筑规范定义的两组抗地震影响建筑的要求。这些分组适用于抗震设计类别 C 和抗震设计类别 D、E 和 F。
1.2 具有管辖权的当局应确定本实践的适用性。
1.3 规范 C635 和实践 C636 涵盖了悬架系统及其安装,没有特别考虑地震横向约束需求。当指定这种做法时,它们仍然适用并应遵循。
1.4 小于或等于 144 平方英尺并被与上述结构相连的墙壁包围的天花板不受本实践的要求限制。
1.5 这种做法并非旨在抑制新产品或新方法的研究和开发。本实践无意阻止任何材料的安装或禁止本实践中未规定的任何设计或施工方法,前提是任何此类替代方案已得到当局可接受的可验证工程数据或全面动态测试的证实有管辖权。
1.6 1000 ft2 [92.9 m2] 或更小的天花板面积应免除 5.2.8 的侧向力支撑要求。
1.7 由石膏板建造的天花板,通过螺钉或钉子连接到支撑从一面墙延伸到另一面墙的一层天花板的悬挂构件上,应免除本实践的要求。
1.8 由结构上的链条或缆索支撑的自由浮动天花板(不直接连接到任何结构墙的天花板)只要满足以下要求,则不需要满足地震力要求:
1.8.1 此类项目的设计荷载应等于 1.4乘以垂直工作重量。
1.8.2 应按5.7考虑地震相互作用效应。
1.8.3 与结构的连接应允许 360° 旋转。水平面内的运动范围。
1.9 以英寸-磅或 SI 单位表示的值应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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