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结果可以对在本测试方法条件下测试时中央真空动力装置的 A 计权声发射进行比较。 1.1 本测试方法计算中央真空动力装置在运行时发出的总体 A 计权声功率级在国内应用中。本标准仅适用于动力装置所在地的动力装置。要测试用户位置的中央真空吸尘器的声功率级,请参阅测试方法 F 1334.1.2 在半混响房间中安装的中央真空动力装置上进行 A 加权声压测量。本测试方法通过小噪声源的比较方法确定声功率,即与宽带参考声源进行比较。 1.3 本测试方法描述了确定小噪声源A计权声功率级的程序。本测试方法使用非特殊的半混响室。 1.4 结果以分贝为单位的 A 计权声功率级表示(参考 1 pW)。 1.5 以英寸磅为单位的数值应视为标准。括号中的值仅供参考。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