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61241-17:2005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5-08-10,并于 2005-08-10 实施,于 2010-09-01 废止。
BS EN 61241-17: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K35 防爆电器,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9.260.20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IEC 61241 的这一部分旨在供用户应用,仅涵盖与危险区域内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直接相关的因素。 它不包括电气装置的常规要求,也不包括电气设备的测试和认证。 本标准补充了 IEC 60364-6-61 中规定的要求。 注:本文基于 IEC 60079-17。 该标准假设基于工厂清洁系统的有效内务管理。 当可燃纤维或飞花可能造成危险时,也可遵循本标准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由于存在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或可燃粉尘层而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况。 它不适用于 · 地下矿区、 · 由于混合混合物的存在而可能产生风险的区域、 · 不需要大气氧气燃烧的爆炸物粉尘或 · 自燃物质。
按场所中存在物质的物态的不同,将危险场所划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可燃性粉尘环境。 按场所中危险物质存在时间的长短,将两类不同物态下的危险场所划分为三个区,即:对爆炸性气体环境,为 0 区、 1 区和 2 区;对可燃性粉尘环境,为 20 区、 21 区和 22 区。针对爆炸性气体环境, GB 3836.14 - 2000 标准中规定: 0 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
事故造成17人受伤......”爆炸危险环境在工业生产中,当可燃性气体或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机械火花、静电、电磁辐射、超声波和热表面电火花及明火等)就会发生爆炸。气体环境: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危险场所分为三个区域:0区、1区和2区。粉尘环境: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厚度进行划分为三个区域:20区、21区和22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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