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微波热凝设备的术语和定义、组成及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医疗实践中使用的微波热凝设备的要求(以下简称设备)。 组合设备如具有微波热凝功能,热凝功能必须满足本标准要求,理疗部分应满足GB 9706.6-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微波治疗设备专用要求》的要求。
YY 0838-2011由行业标准-医药 CN-YY 发布于 2011-12-31,并于 2013-06-01 实施。
YY 0838-201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42 理疗与中医仪器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1.040.60 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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