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装有电动机-压缩机和房间风机盘管的热泵(含生活用热水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存在危险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本部分也适用于使用可燃制冷剂的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3.121给出了可燃制冷剂的定义。 上述器具可能由一个工厂或多个工厂生产的组件组成。如果提供的是多组件,而且这些单独的组件要一起使用,那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应以装配在一起的组件使用为基础。 本部分不考虑A1、3.121定义的A2或A3类以外的化学物质。 辅助加热器(仅指加热器设计为器具总成的一部分,控制器装在器具内),或其独立安装的其他装置都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GB 4706.32-2012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12-06-29,并于 2013-05-01 实施。
GB 4706.32-201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Y61 家用空调与冷藏器具,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120 家用品安全。
* 在 GB 4706.32-2012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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