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4902:2005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5-09-27,并于 2005-09-27 实施。
BS EN 14902: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15 大气环境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40.20 环境空气。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颗粒物铅 (Pb)、镉 (Cd)、砷 (As) 和镍 (Ni) 的测定方法,可在欧洲理事会环境空气质量评估指令的框架内使用和管理 [1] 以及 1 [2] 和 4 [3] 子指令。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该方法必须遵守的性能要求。 该方法的性能特征是在四个欧洲地点进行的比较现场验证测试中确定的(参见[4])。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对 PM10 气溶胶中的铅、镉、砷和镍进行取样、样品微波消解以及通过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四极杆)质谱法进行分析的方法。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表 1 所列浓度范围内 PM10 气溶胶组分中的 Pb、Cd、As 和 Ni 的测量。 工作范围的实际下限取决于实验室过滤器空白的可变性( 5.3.1)。 表 1 中给出的工作范围下限是基于现场验证测试中实现的性能的预期值。 同样,工作范围的上限是根据现场验证测试期间测量的最大每日值任意设置的。 如果采样器的 PM10 收集特性不受影响,该方法可以应用于更高的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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