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岩石、矿渣为主要原料,以焦炭为燃料,生产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的统计范围、折算系数、计算方法和等级定额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年产能达到2万吨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能耗的计算、考核、限额。本标准不适用于管壳,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等深加工的企业。
JC/T 522-2013由行业标准-建材 CN-JC 发布于 2013-04-25,并于 2013-09-01 实施。
JC/T 522-201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Q25 绝热、吸声、轻质与防火材料,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20.10 建筑物绝热。
* 在 JC/T 522-2013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JC/T 522-2013 岩、矿渣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由 JC 522-1993 变更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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