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加强自身GLP实验室的建设,为保护我国环境,也为保护我国化工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在近日于广州召开的2011年新化学物质生态毒理学测试技术研讨会上,环保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主任高映新如是说。 据介绍,GLP实验室为Good Laboratory Practice(良好实验室规范)的缩写,主要是针对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兽药等进行的安全性评价实验而制定的规范。 ...
我国其他化学品行业的主管部门也参照OECD的GLP准则,相继制定和出台了农药、兽药、工业化学品GLP的规章和技术标准。2003年农业部颁布实施《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良好实验室规范》,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实施《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2001年卫生部颁布的《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虽不是GLP准则,但对从事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和鉴定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先后制定与 GLP 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NY /T 718 - 2003 《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良好实验室规范》NY /T 1386 - 2007 农药理化分析良好实验室规范准则。...
1、 20 世纪 70 年代,为应对向管理部门提交的化学品安全性评价数据的造假行为, 经合组织制定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以支持化学品的登记/批准。GLP 评价作为政 府的管控机制,可确保安全性评价研究具有可接受的质量和完整性。2、 良好实验室规范适用于多种行业,包括进行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的试验 机构,以支持政府对相关产品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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