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钢质模锻件(以下简称锻件)的公差、机械加工余量。本部分适用于模锻锤、热模锻压力机、螺旋压力机和平锻机等模锻设备上成形,质量不超过250 kg,最大尺寸不超过2500 mm的结构钢模锻件。其它船用钢模锻件亦可参照使用。
CB/T 3474.2-2013由行业标准-船舶 CN-CB 发布于 2013-07-22,并于 2013-12-01 实施。
CB/T 3474.2-201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H40 钢铁产品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7.020.05 造船用材料和零件。
CB/T 3474.2-2013 船用柴油机钢模锻件 第2部分 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由 CB/T 3474.2-1992 变更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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