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23-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3部分:射频能量发射试验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irborne equipment of civil airplane.Part 23: Emission of radio frequency energy test


HB 6167.23-2014 发布历史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射频能量发射的测量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用于确定设备发射的不希望有的射频噪声电平是否在规定的极限范围内。

HB 6167.23-2014由行业标准-航空 CN-HB 发布于 2014-05-19,并于 2014-10-01 实施。

HB 6167.23-201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V06 环境条件,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9.020 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HB 6167.23-2014 发布之时,引用了标准

  • HB 6167.1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 HB 6167.22-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2部分:射频敏感性试验

HB 6167.23-2014的历代版本如下:

  • 1989/07/12 HB 6167.23-1989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射频能量发射试验
  • 2014/05/19 HB 6167.23-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3部分:射频能量发射试验

HB 6167.23-2014



标准号
HB 6167.23-2014
发布
2014年
发布单位
行业标准-航空
当前最新
HB 6167.23-2014
 
 
引用标准
HB 6167.1 HB 6167.22-2014
被代替标准
HB 6167.23-1989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射频能量发射的测量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用于确定设备发射的不希望有的射频噪声电平是否在规定的极限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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