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039.18-2014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8部分:制冷设备

Code on nuclear air and gas treatment.Ventilation, air conditioning and air cleaning.Part 18: Refrigeration equi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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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NB/T 20039.18-2014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29日
实施日期
2014年11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P48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91.140.30
发布单位
CN-NB
引用标准
GB 755 GB/T 1032 GB 9237 GB/T 12727 GB/T 16702 GB/T 17758 GB/T 18430.1 GB/T 18517 GB/T 19001 GB/T 24923 GB/T 29363 EJ/T 564 EJ/T 628 EJ/T 1012 EJ/T 1027 JB/T 4730 NB/T 20010.11 NB/T 20038 NB/T 20055 NB/T 20093 NB/T 47012 HAD 003/03 HAF 603 ANSI/ASME B31.1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制冷设备的材料、设计、检查、试验、制造、安装、包装、运输、装卸、贮存、保管、质量保证、铭牌及记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核电厂制备维持运行人员可居留性、厂房环境温度和核电站各工艺系统冷却或加热所需的冷冻水、热水或空气的蒸气压缩循环制冷设备,包括核岛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艺和空调用蒸气压缩式冷水机组、蒸气压缩式热泵机组和直接蒸发式制冷机组。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制冷设备,不包括由于未说明的材料的腐蚀、侵蚀或不稳定所引起的在役恶化的准则,这些准则应在技术规格书中从设备设计的寿期、设备使用的最终目的及设备所安装的系统要求等方面来考虑。本部分仅给出制冷设备配带的仪表和控制系统的一般要求,不给出仪表和控制部件的设计要求和材料要求。本部分不给出制冷设备尺寸方面的要求,不适用于设备所安装的系统设计方面的要求。本部分不给出系统单一故障准则或者冗余度要求。本部分不给出开启式制冷设备的驱动机构或者驱动器方面的要求。本部分不给出制冷剂输送系统中泵和压缩机的要求。本部分不给出在制冷系统中所使用制冷剂直接蒸发式空气冷却盘管的要求。本部分不包括的边界从制冷剂分配器的入口到盘管的出口管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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