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质检总局发布的新《法检目录》要求,自2016年2月1日起,41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海关商品编号将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萘、乙醛、甲苯、丙酮等41类危险化学品。 列入《法检目录》的危险化学品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企业在报检时,除提供必要的报检材料外,还应提供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符合性声明、危险公示标签以及安全数据单等资料。 ...
检验检疫部门专家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国内外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技术规范,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的制作等知识,正确加贴危险公示标签,随附安全数据单;对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必须向检验检疫部门进行申报,未经检验合格擅自销售、使用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日前,四川绵阳检验检疫局结合绵阳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布、危险货物及包装质量安全实际,开展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第一阶段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进行了进出口危险货物及包装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检验监管。 按照质检总局和四川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绵阳局加大对进出口危险货物及其包装检验监管工作的风险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力度,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近几年来,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监管要求相对严格,不但对危险化学品本身的危险特性实施检验,还要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实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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