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E681-09(2015)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US-ASTM 发布于 2009。
ASTM E681-09(2015)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220.40 材料和制品的可燃性和燃烧性能,71.060.01 无机化学综合,71.080.01 有机化学综合。
1.1 发现不可重现的、可能具有较大熄火距离且可能难以点燃的材料,例如氨和某些卤代烃,这些材料的下限和上限可能不太明显。也就是说,可燃浓度和不可燃浓度之间存在更大的范围(见附件 A1)。
1.1 本测试方法涵盖了在大气压力和测试温度下具有足够蒸气压以在空气中形成易燃混合物的化学品的可燃性浓度下限和上限的测定。该测试方法可用于确定存在惰性稀释气体时的这些限制。不得使用比空气更强的氧化剂。注1:可燃性下限(LFL)和可燃性上限(UFL)有时分别称为爆炸下限(LEL)和爆炸上限(UEL)。然而,由于术语 LEL 和 UEL 也用于表示本测试方法中定义的限值以外的浓度,因此在报告或使用 LEL 和 UEL 值时必须仔细检查定义。 1.2 本测试方法基于电点火和火焰传播的目视观察。如果火焰难以观察(例如,不规则传播或可见光谱中的发光不足),如果测试材料需要较大的点火能量,或者如果材料……,用户可能会遇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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