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53-2:2015
建筑沟.第 2部分:屋顶排水沟和无陷阱楼沟

Gullies for buildings - Part 2: Roof drains and floor gullies without tr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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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EN 1253-2:2015
发布
2015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当前最新
EN 1253-2:2015
 
 
引用标准
EN 124:1994 EN 1253-1:2015 EN 1253-3:1999 EN 16323:2014 EN 476:2011
被代替标准
FprEN 1253-2-2014
适用范围
本欧洲标准对建筑物内使用的不带存水弯的屋顶排水沟和地板排水沟进行了分类,为安装地点提供了指导,并规定了工厂制造的不带存水弯的屋顶排水沟和地板排水沟的结构、设计、性能和标记要求以及测试方法(进一步:建筑物的地板排水沟,无论排水系统使用何种材料。 虽然通常用于输送雨水和废水,但这些没有存水弯的屋顶排水沟和地板排水沟也可以输送其他废水,前提是不存在损坏部件或损害健康的风险。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 EN 1253-1 中规定的水封深度至少为 50 毫米的截留地板沟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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