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846-2:2009+A1:2013
消防和救援车辆,第2部分:一般要求.安全和性能

Firefighting and rescue service vehicles - Part 2: Common requirements - Safety and performance


标准号
EN 1846-2:2009+A1:2013
发布
2013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当前最新
EN 1846-2:2009+A1:2013
 
 
引用标准
2006/42/EG-2006 CEN/TS 15989-2010 EN 1846-1:1998 EN 60204-1:2006 EN 659+A1:2008 EN 953+A1:2009 EN 981+A1:2008 EN ISO 11201:2010 EN ISO 12100-1:2003 EN ISO 12100-2:2003 EN ISO 13849-1:2008 EN ISO 13857:2008 EN ISO 14121-1:2007 EN ISO 3744:1995 EN ISO 4871:2009 EN ISO 5353:1998 IEC 60364-7-717-2009 ISO 3864-1:2002
被代替标准
EN 1846-2-2009 EN 1846-2/FprA1-2012
适用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 EN 1846-1 中指定的消防和救援服务车辆的通用安全要求和(最低)通用性能要求。 注 1:这些车辆的类别和质量等级在 EN 1846-1 中给出。 在起草本欧洲标准时,假设作为消防或救援车辆基础的成品标准汽车底盘(或按照相同原理设计的底盘)在其基本运输功能范围内提供了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制造商规定的限制。 因此,本欧洲标准并未对该机箱制定要求。 本欧洲标准涉及与消防和救援服务车辆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当消防和救援服务车辆按预期使用且在制造商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条件下使用时(参见第 4 条)。 空中设备的补充具体要求是以下欧洲标准的主题:EN 1777:用于消防和救援服务的液压平台 (HP)、EN 14043:具有组合运动的转盘梯子、EN 14044:具有顺序运动的转盘梯子。 这些具体要求可以补充或修改本文件的要求,并且它们优先于本文件的相应要求。 注 2:本文件中未涉及的附加规定可能适用于公共道路上车辆的使用。 该欧洲标准适用于在 15 °C 至 + 35 °C 温度范围内使用的消防和救援车辆。 注3:如果在该温度范围之外使用,则可能需要制造商和用户商定的附加措施。 此类要求超出了本欧洲标准的范围。 本欧洲标准不涉及以下类型的消防或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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