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4181:2014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14-11。
EN 14181:201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J88 环境保护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在 EN 14181:2014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为工业工厂安装的自动测量系统(AMS)建立质量保证水平(QAL)的程序,用于测定烟气成分和其他烟气参数。 该欧洲标准规定: ——校准 AMS 并确定其获得的测量值的变异性的程序 (QAL2),以证明 AMS 安装后对其应用的适用性; ——通过检查零位和量程特性与 QAL1 期间确定的一致来维持和证明 AMS 正常运行期间测量结果所需质量的程序(QAL3); ——AMS 的年度监督测试 (AST) 程序,旨在评估 (i) 其功能是否正确且其性能仍然有效,以及 (ii) 其校准功能和变异性是否保持如先前确定的那样。 该欧洲标准旨在在 AMS 根据欧洲标准 EN 15267 系列进行认证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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