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A1066/A1066M-11(2015)e1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US-ASTM 发布于 2011。
ASTM A1066/A1066M-11(2015)e1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77.140.50 扁平钢和半成品。
1.1 本规范涵盖通过热机械控制工艺(TMCP)生产的钢板。根据屈服强度定义了五个等级:50 [345]、60 [415]、65 [450]、70 [485] 和 80 [550]。这些板材主要用于焊接钢结构。 1.2 TMCP 方法包括轧制压下量和冷却速率控制,使成品板的机械性能与使用传统轧制和热处理工艺(需要在轧制后重新加热)获得的机械性能相当。附录 X1 给出了 TMCP 方法的描述。 1.3 本规范涵盖的牌号的最大厚度如表 1 所示。(A) 订购补充要求 S75 时,碳含量最大为 0.168201;%。(B) ;根据协议,钢可以用钛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最低铝含量不适用。当执行该选项时,通过热分析得到的钛含量应为0.0068201;%至0.028201;%,并且实际钛含量应报告在测试报告中。 1.4 由于机械和热处理的特殊组合导致比传统热轧更低的轧制温度,因此板材在高温下成形时会造成强度和韧性的显着损失。板可以在不超过 1050°F [560°C] 的温度下成型和焊后热处理。如果证明在焊后热处理 (PWHT) 条件下对样本进行测试后保留了最低的机械特性,则可能会出现更高的温度。对于火焰矫直,可以根据钢铁制造商的建议使用更高的温度。
1.5 如果要焊接钢材,则应采用适合钢材等级和预期用途或服务的焊接工艺。有关可焊性的信息,请参阅规范 A6/A6M 的附录 X3。
1.6 可以提供补充要求,但仅在采购订单中指定的情况下才适用。 1.7 以英寸-磅单位或SI单位表示的值应单独视为标准。在正文中,SI 单位显示在括号中。每个系统中规定的值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每个系统都应独立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组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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